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反恐裝備項目磋商公告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的委托,就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反恐裝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磋商編號:ZWTL-2019-016CW
二、磋商內容:
序號 |
產品名稱 |
單位 |
數(shù) 量 |
1 |
防暴服 |
件 |
30 |
2 |
半指手套 |
雙 |
60 |
3 |
帳篷 |
頂 |
9 |
4 |
睡袋 |
個 |
100 |
5 |
盾牌 |
個 |
11 |
6 |
防暴腰叉 |
個 |
22 |
7 |
防暴頭盔 |
頂 |
11 |
8 |
軍警不銹鋼保溫水壺 |
套 |
100 |
三、項目預算:叁拾貳萬元整(小寫:32.00萬元)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yè)“三證合一”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帶至現(xiàn)場備查);
(2)提供由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年度(2017年或2018年)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當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還未完審計完成的需提供財務報表并加蓋公章(原件帶至現(xiàn)場備查);
(3)投標人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繳納任意稅種(增值稅、營業(yè)稅、企業(yè)所得稅)的憑據(jù),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依法免稅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投標人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憑據(jù)(復印件加蓋公章);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人授權函(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帶至現(xiàn)場備查);
4、投標供應商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未被列入“信用甘肅”網站( www.gscredit.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統(tǒng)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yè)及其有關人員等的方可參加本項目的磋商。(自磋商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肅”網站( www.gscredit.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記錄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五、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根據(jù)財政部發(fā)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規(guī)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2、根據(jù)財政部發(fā)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本項目對監(jiān)獄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3、根據(jù)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發(fā)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本項目對殘疾人就業(yè)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六、磋商文件獲取方式:
1、報名注意事項:投標人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1套(復印件加蓋公章)
1.1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1.2符合要求的企業(yè)法人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或證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報名及磋商文件發(fā)售時間及地點:
2.1 本磋商公告在甘肅經濟信息網(http:// www.dfzdm.com/)發(fā)布。
2.2報名及磋商文件發(fā)售時間: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3 地點:蘭州市城關區(qū)名城廣場3號樓1709室。
七、磋商響應性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磋商響應性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8月5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對遲于開標時間遞交的響應文件將不予接受。
2、磋商時間:2019年8月5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3、磋商地點:蘭州市城關區(qū)名城廣場3號樓1709室會議室
八、公告期限: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五個工作日)
九、磋商保證金賬戶內容及遞交須知:
1、磋商保證金賬戶內容:
金 額:叁仟元整(3000.00元)
交 款 方 式:
投標人應在遞交磋商文件截止時間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為銀行電匯,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必須從基本戶以電匯方式提交保證金,且投標保證金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登記的單位名稱一致,不得以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機構名義交納;投標人在辦理投標保證金電匯手續(xù)時,必須在銀行電匯單附言欄上填寫投標保證金對應的投標項目的“項目名稱”。
注:投標人投兩個及以上標段或標號的,應該按每個標段或標號分別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必須將投標保證金交納情況在匯單上確認。
要 求:
1、投標人投同一交易編號下兩個及以上標段或標號的,應該按標段或標號分別交納投標保證金。
2、投標人未將投標保證金交納情況在匯單注明項目名稱無法核對其投標保證金是否到賬,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同時,投標人在開標時應攜帶投標保證金電匯憑證原件,便于現(xiàn)場核對。
投標保證金匯款賬號: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
賬 號:8113301013100088427
開 戶 銀 行:中信銀行蘭州酒泉路支行
行 號:302821000033
保證金查詢電話:0931-8654709
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3.1 對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須由中標供應商向招標代理機構繳納足額中標服務費后,領取中標通知書。中標供應商攜中標通知書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招標代理機構向中標供應商原賬戶電匯退回投標保證金。
3.2 對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由招標代理機構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向未中標供應商原賬戶電匯退回投標保證金。
3.3 因采購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并相應延長投標保證金有效期的,若投標供應商書面表達拒絕延長并放棄投標的,由招標代理機構向該投標供應商原賬戶電匯退回投標保證金。
3.4 招標項目有投訴質疑的,在調查處理期間,投標保證金暫不退還,待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或行業(yè)監(jiān)察部門作出明確處理意見后,按規(guī)定處理。
4.投標保證金不予退回的情況
4.1 如果投標供應商在投標截止后撤回其投標;或被通知簽約后拒絕簽約;或未能提交履約及質量保證金;或提交的履約及質量保證金金額不足;或未能執(zhí)行交納中標服務費的規(guī)定,則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4.2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及招標文件規(guī)定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由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處理意見,其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十、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
聯(lián) 系 人:林媛媛
聯(lián)系電話:0931- 8870848
單位地址:蘭州市城關區(qū)砂坪村666號
代理機構: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鄭亞欣
聯(lián)系電話:0931-8654709(13919780915)
單位地址:蘭州市城關區(qū)名城廣場3號樓1709室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5 日